《今日黄骅》报道
为大力弘扬团结互助、扶危济贫的良好社会风气,进一步体现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关怀,促进我市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爱心工程”救助活动。
据了解,“爱心工程”的资金来源将本着完全自愿的原则,由全市广大干部职工、个体工商业户、私营企业主以及富有爱心的社会各界人士自行确定捐款数额。救助对象为因家庭特别困难面临辍学的中小学生和无生活保障的70岁以上的孤寡老年人,其救助标准是:家庭特别困难的中小学生,原则上每人每年一次性救助300—500元。无生活保障的70岁以上的孤寡老年人救助到本市最底生活保障水平。
另据悉,为保障资金的规范管理和正常使用,我市还在“爱心工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立了专门账户,具体负责资金的使用。张国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