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离婚登记
办理机构: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理时限:1、证件、证明资料齐全、有效的, 当场登记发证。 2、经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 书面告知理由;
申办对象资格: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 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5、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6、离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
申办手续:1、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4、自愿离婚协议书;
办理程序:提供证件 → 填写《离婚协议书》、《离婚申请书》→ 审查 → 领取《离婚证》。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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