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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办理程序
huanghua.gov.cn  发布:2006-8-28 17:26:24  来自:黄骅在线  浏览:
 
    一、丧葬办理程序
    1.死亡证明: 
    当亲人去世后,死者家属或单位必须取得死亡证明:正常死亡的,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医学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的,由区、县以上公安、司法部门出具死亡证明。
    2.注销户口: 
    死者家属持死亡证明书到驻地派出所注销户口。
    3.联系火化:
    (1)打电话或派人前往殡仪馆或殡葬服务站联系火化,登记死者姓名、住址、年龄、性别、死亡原因、死亡时间、遗体所在地、死者户口所在地;
    (2)登记家属姓名、住址、电话、与死者关系等;
    (3)预定服务项目,服务时间。
    4.接运遗体: 按预定时间,家属持死亡证明在指定地点等候灵车接运遗体。
    5.遗体火化:
    (1)遗体运送到殡仪馆;
    (2)遗体整容;
    (3)遗体告别;
    (4)遗体火化,选购骨灰盒、领取火化证明;
    (5)领取骨灰。
    6.骨灰安放: 
    按选定方式安放骨灰,并领取骨灰存放证。此后,家属持此证明来公墓祭扫。
    二、在异地去世人员的丧葬办理:
    根据有关规定,在异地去世人员,原则上遗体应当在当地殡仪馆火化,禁止运往外地。因特殊原因确需运回原籍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经当地民政部门批准;
    (2)必须在当地殡仪馆进行防腐、消毒等处理;
    (3)必须由当地卫检部门出据的《移运证》;
    (4)必须由当地殡仪馆承办遗体运送业务。运送到安葬地殡仪馆。
    三、祭扫活动须知:我国素有在祭扫中烧香、烧纸的习俗,致使每年清明节火灾事故时有发生。为保障骨灰堂公墓、林地的消防安全,维护扫墓活动的良好秩序。严禁在骨灰堂、公墓、林地烧纸和其它动用明火的行为。对违反者,依照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移风易俗
    1.保护环境:丧葬应当和保护生态环境结合起来,尽量采用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殡葬方式。我国殡葬管理部门提倡火葬方式,并在各个行政区划内都设立了专门的骨灰存放地或公墓。我国除少数人口稀疏的山区仍实行土葬外,绝大多数地区都实行火葬。火葬可以减少占地和环境污染。不得在荒山野外随意设立墓地,那样一方面造成环境破坏,另一方面这种非法墓地得不到政府部门的保护,容易遭到破坏,使故去的人得不到安息。
    2.厚养薄葬: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当老人在世时,子女应该尽心奉养,照顾好老人的饮食起居,使老人身心健康、幸福快乐。当老人去世后,丧事要从简,不要铺张浪费,丧事的丰与俭并不代表子女的孝顺与否。   
    3.破除迷信:在进行丧葬祭扫活动过程中,要坚决禁止任何封建迷信行为。不得借丧葬祭扫搞任何封建迷信活动。
    五、遗体接运各地殡仪馆有24小时值班电话,可以预定遗体接运时间、预定遗体存放方式、灵车随叫随到。
    六、遗体告别
    1、整容:有专业整容师,再现亲人容颜,抚慰家属心情。
    2、告别仪式:殡仪馆布置灵堂、奏哀乐、代写挽联、租买花圈、鲜花及花篮等服务。
    七、遗体火化当日火化当日取灰、安放, 多种骨灰盒可供挑选。
    八、祭扫活动殡仪馆可以提供鲜花、绢花、盆栽花。
    民政局监督电话:5221305、5216528    殡仪馆:5223959
(编辑:王宁) 打印网页】【关闭窗口】【↑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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