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市公安局是本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主管部门;交巡警大队具体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1)现场处置: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绘制交通事故现场图。(2)调查取证:询问当事人、证人和有关人员,事故车辆检验、伤残评定和物损评估、尸体检验以及其他必要的检验、鉴定。(3)责任认定:召集各方当事人、出具有关证据、说明认定责任的依据和理由,并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交有关当事人。(4)处罚事故责任者及责任单位: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事故责任和事故后果,依法作出警告、罚款、吊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的决定;对构成犯罪的当事人,依法移送起诉。(5)损害赔偿调解:召集当事人对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只调解两次,制作调解终结书。 市民办事》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 相关法规法律:http://www.czgl.com/zcfg.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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