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划,建立完善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提取制度,建立帐户,提取廉租住房建设资金。 二、搞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建经济适用住房45000平方米解决我市城区500余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三、继续做好住房租赁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按照国务院24号和河北省省政府95号文件精神,08年住房补贴资金的发放范围由住房困难的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家庭,经测算,我市将有711户纳入住房补贴资金的发放范围,需要资金130万元。 四、做好房屋权属登记及交易管理。主动做好房地产交易市场调研,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工作,提高城镇房屋办证率。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推动房屋租赁备案制度的进一步落实。 五、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一要严把商品房预售条件关,杜绝无证销售;二要严把炒卖期房关,预防、杜绝开发商捂盘销售、囤积楼房,及个别购房户随意倒号,重复售楼现象。三要严把预售资金关,确保预售资金安全,预防开发企业出现抽逃、挪用、挤占售楼款等行为。 六、进一步做好物业管理。做好市区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维修基金归集和管理工作,认真监管好维修资金使用,切实为广大购房者服好务。
200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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