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主要是总结今年以来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卫生工作,对明年的工作进行部署。刚才,大家实地参观了吕桥镇卫生院及部分村卫生所,集中收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题汇报片”。夏市长对今年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并就明年的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大家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新农合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以人为本、造福百姓的民心工程。自我市新农合试点开展以来,经过近一年的运转,应该说取得了非常不错的成绩。这一点,刚才夏市长进行了详细总结。单就农民参合率(86.68%)来讲,我们在沧州市2007年试点县市中排位第一,在沧州全部县市中排位第二,仅次于青县,而青县已经实行了三年,我们是第一年,这是非常值得肯定的。同时,新农合制度的实施使农民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从刚才的专题片中,我们也能充分地感受到这一点。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市新农合工作仍然存在着大病医疗救助水平偏低、农民受益面不大、一些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和薄弱环节。“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虽然有所缓解,但是农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还较低。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新农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真正将这项工作作为解决“三农”问题、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巩固和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成果,让广大农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农村医疗体系建设的好处。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切实解决好群众“没钱看病、没地方看病、没人给看病”的问题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展农村卫生事业,根本目的就是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这项工作能不能达到预期目标,真正取得实效,检验的标准就是看群众是不是满意。为此,我们必须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加快建立健全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尽快解决群众“没钱看病、没地方看病、没人给看病”的问题。 第一,深入推进新型合作医疗工作,真正让群众“有钱看病”。当前,各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都非常重视,对新农合的支持、对解决农民群众就医问题的决心是空前的。明年是全市推行新农合制度的第二年,能否顺利完成筹资任务,进一步提高参合率、扩大覆盖面,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将这项工作纳入当前农村重点工作来抓,制定详细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在12月10日前完成2008年合作医疗基金筹集任务,参合率达到90%以上。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通过张贴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大造声势,扩大效果,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切实做到三个讲清:一要讲清实施新农合制度的目的、意义、好处,打消农民增加负担、担心吃亏等念头;二要讲清新农合制度的具体内容,重点抓好镇村干部的培训工作,使其全面掌握合作医疗政策,夯实基层工作基础;三要讲清医疗资金管理、报销程序等,消除群众的顾虑。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农村残疾人、五保户、特困户等弱势群体的参合救助工作,切实解决他们“看不起病”的问题。 第二,继续抓好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建设,真正让群众“有地方看病”。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特别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是农村卫生工作的基础,也是“新农合”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沧州市政府把“一院一所”建设列为“一把手”工程,要求年底前所有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都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从我市来看,已经基本完成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的基础设施建设,明年的工作重点就是设备配备问题。市政府已经决定,向开发银行贷款500万元,加上已经争取到的省级专项资金128万元,全部用于乡镇卫生院的设备配备,真正把乡镇卫生院办成老百姓需要的医院,把村卫生室办成老百姓自己的卫生室,让群众能够就地就医用药。同时,市财政还将进一步加大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健康教育、突发疫病等工作的支持力度。 第三,加强基层医疗队伍建设,真正让群众“有人给看病”。 新农合制度的建立,在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也暴露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一些问题,主要是基层卫生机构人员素质与卫生事业发展的需求极不适应。因此,必须加强乡村医疗队伍建设。一是加快卫生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符合卫生工作特点的、以聘任制和岗位管理为基本内容的新型用人制度。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出台相应的政策,鼓励和引导大学本科毕业生到乡村就业,形成富有活力的用人激励机制,提高乡镇卫生院工作效率和管理效能。二是切实发挥好乡村医生培训基地的作用,抓好乡村医务人员培训。市财政将进一步加大对乡村卫生专业技术培训的支持力度。三是大力实施市二级医院“对口支援”,使群众就地享受到高水平的医疗服务。 三、加强监管,严肃纪律,确保新农合工作规范健康运行 加强监督管理,是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平稳、规范、健康运行的重要保证。一要强化基金监管。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的原则,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筹资、报销及各类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办事程序等信息,通过媒体、网络、公开栏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特别是要将群众最关心的政府补助是否到位、患者的医药费是否按规定报销、合作医疗基金是否用的合理等问题予以公开,取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要严格实行基金封闭运行,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保证基金安全,确保合作医疗基金和利息全部用于参合农民的医疗补助。二要强化药品监管。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和监督网络建设,规范农村药品价格和进药渠道。要严厉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严格药品招标的各项规定和程序,让广大群众吃放心药,花明白钱,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三要强化医疗技术监管。抓好各定点医疗机构内部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增长,杜绝乱检查、大处方等行为。要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和退出制度,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对违规操作的医疗机构,要坚决予以淘汰。要依法严厉打击“黑诊所”、“江湖游医”,杜绝超范围诊疗等各种非法行医行为,维护好群众的健康权益。 同志们,“新农合”及农村卫生工作与人民健康息息相关,关系群众利益,关系社会和谐。各级各部门都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再接再厉,真抓实干,努力把“新农合”及农村卫生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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