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2007年民政工作大事、实事及重点工作要求,狠抓工作的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民政职能业务全面完成 一是救灾扶贫工作扎实开展。今年我市出现严重旱灾,小麦、玉米等农作物出现欠收、绝收。我们一方面在第一时间深入受灾乡村实地核实灾害造成的损失,另一方面及时向上级汇报灾情,争取省级资金支持。全年共争取省级救灾款193万元,按照分类施救,重点救助的原则分批发放到灾民手中,确保了大灾之年灾民未出现一例非正常问题。与此同时,我们为常郭、滕庄子400余贫困户贷款贴息22万元,帮扶他们搞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项目,使他们尽快脱贫。 二是城乡低保工作不断完善。今年我市城乡低保工作逐步实施了扩面和提标的新举措,为低保户带来了更多实惠。城镇低保人口已增至2761户、6456人,同比增长21%;农村低保户已达到3756户、6399人,同比增长40%。城镇低保人均月补差标准由年初的65元提高到72元,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差标准由15元提高到25元。针对今年物价上涨因素,我们分三次为城镇低保户增发低保补助金58万元。全年共发放城镇低保602万元,农村低保85万元,全部采取社会化发放形式,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我市城乡低保工作已经实现了全员覆盖,应保尽保。 三是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今年我市再次提高残疾军人、烈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抚恤金标准。同时落实了部分参战和涉核退伍军人的优抚待遇,从根本上解决了他们几年来的群体访、进京访问题,为我市社会稳定排除了一大隐患。针对当前安置难问题,我市实施了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政策。今年是该项政策实行的第二个年头,今年批准自愿自谋职业退役士兵25人,已占到安置任务的58%,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65.2万元,自谋职业政策的实行既解决了安置难的问题,又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四是民间组织不断规范和扩大。为了有效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行为,我们利用两天时间,聘请沧州市专家对全市23家民间组织进行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培训;在加强监管的基础上,依法批准成立了协会2家,民办非企业1家,使我市合法社团组织达到25家,合法民办非企业达到10家。 五是城区街路名称已确定。在全面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我市的城区街路名称已由市委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市区14条主街和7条主路的名称已被确定下来,下一步的设标和绘制《黄骅市地图》工作将陆续开展。 六是福彩公益活动有声有色。今年我们继续坚持“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福彩宗旨,安排40万元福彩公益金分批开展了救助100名贫困大学生、100名孤寡老人和100名革命功臣的“三个一百”工程,对他们实施了重点救助,为创建和谐黄骅贡献了力量。 七是百岁老人享受优待。在“老人节”期间,全市15位百岁老人每人收到生日蛋糕一个和1000元慰问金。每人每季300元百岁老人长寿补贴金全部按季足额发放到位。 八是社会事务工作扎实推进。今年依法办理结婚2850对,离婚278对,婚姻登记合格率、合法婚姻率均达到了100%,我市继续保持“二星省级标准化婚姻登记处”称号;按照《殡葬管理条例》要求,我们在大力倡导文明的丧葬行为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全年共火化尸体920具,火化率34%。 另外,民政计财工作受到了省厅的表彰,我局已连续四次被省厅授予“全省民政计划财务工作先进集体”。 二、民政创新工作实现新突破 一是五保供养工作开创了历史先河。目前全市五保供养对象共有1603户、1728人,全部实行了由市财政统一供养。按照集中供养每人每年15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1200元的标准,全年共发放226万元五保供养经费。我市五保供养对象有史以来第一次吃上了“皇粮”。 二是“两院”建设实现新突破。我市将在市区建一所全省一流的大型中心敬老院,总投资将超过2000万元。当前征地、选址、可行性规划已完成,该项工作将于08年底全面完成,并实现全市五保老人入住。 三是城乡特困户大病医疗救助水平全面提高。在全力争取省级财力支持的前提下,我们于今年将城镇特困户大病医疗救助标准由原来最高2000元提高到3000元,农村特困户医疗救助标准由原来最高1000元提高到2000元,实现了大病医疗救助水平的新突破,全年累计发放城乡大病医疗救助24万元,同比增长50%。 四是城乡低保和五保工作实现新的跨越。我市的低保月人均补差标准将于08年开始进一步提高,城市低保人均补差标准将提高到100元,农村低保人均补差标准将提高到32元。同时,按照分类施保、重点救助的原则对70岁以上的五保、低保老人提高救助标准。标准提高以后,仅用于农村五保、城镇低保的救助金将达到1200万元。 三、2008年工作谋划 一是全面提升城乡低保工作水平。城镇低保人均月补差标准由72元提高到100元,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差标准由15元提高到32元。对城中村失地农民实施特殊政策,纳入城镇低保范围,使我市城镇低保工作由最初的城区非农业扩大到渔区,既而扩大到城中村,拓展到农村,使全市享受低保的总人口达到15000人,占到全市总人口的4%。 二是全力实施“两院建设”。投资2000万元在市区建设一所全省一流、能容纳院民1000人的大型中心敬老院和光荣院,使全市五保供养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把中心敬老院建成五保老人颐养天年的幸福乐园,让五保老人享受园林式的环境、宾馆式的服务、现代化的城市生活。 三是不断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将城乡特困户大病医疗救助标准由原来最高1000元、2000元分别提高到2000元、3000元。对五保、低保户中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年发放200元的医疗救助卡,让特困群众不但困有所帮、老有所养,而且病有所医。 四是特别关爱70周岁以上特困老人。人过70古来稀,70岁以上老人是社会的稀缺财富。今年我们将对70周岁以上的五保、低保老人在享受人均补差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救助标准,每月人均再增50-100元。 五是严格规范救灾救济管理。全面实施《救灾应急预案》,实行灾害应急预警机制,及时查灾、报灾、救灾,做到第一时间到达现场,2小时以内上报灾情,确保灾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灾民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六是全面落实优抚政策。全面落实好优抚安置政策,全面提高伤残军人、烈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退伍军人抚恤金标准,全面落实部分参战和涉核退伍军人的优抚待遇,解决好优抚对象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问题;顺利通过省级双拥模范城验收,实现双拥模范城“三连冠”。 七是积极救助特殊群体。继续实施“三个一百”工程,即救助100名寒门学子、100名孤寡老人、100户特困家庭。 八是奋力争取上级资金。发扬“千言万语、千辛万苦、千方百计、千难万险”的四千精神,在07年争取省级以上无偿资金2000余万元的基础上,08年力争达到2500万元。 九是全面开展全市街路标牌设置工作。在做好市区街路命名、更名和设标工作的同时,全面完成所有农户的门牌安装工作,并完成黄骅地图的绘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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