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黄骅概况经济建设招商引资部门乡镇办事指南政务公开专题报道新闻资讯生活频道English  
您所在的位置:黄骅在线 > 浏览正文
五部委研究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管
huanghua.gov.cn  发布:2008-5-26 14:28:35  来自:人民网  浏览:


  人民网北京5月25日电 (记者姜洁)中央纪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审计署等五部门24日联合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管工作。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要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震救灾的各项决策和部署,切实把抗震救灾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认真抓好五部委5月20日联合发出的《关于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通知》的贯彻落实,确保抗震救灾款物都用于灾区、用于受灾群众。
  会议认为,四川汶川等地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抗震救灾工作正在有力有序有效地进行。当前,抗震救灾将逐步转到安置群众、恢复重建上来,任务艰巨而繁重。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管,非常必要,也十分紧迫,对于确保灾民救助和群众基本生活,尽快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最终夺取抗震救灾全面胜利,至关重要。

  为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管工作,会议经过研究,提出如下措施:

  一、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中央纪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审计署有关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中央纪委、监察部负责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部。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既分工负责,履行各自职责,又密切合作,形成监管合力。四川、甘肃、陕西三省及其市(地、州)、县(市、区)和乡(镇),要层层建立监管机制,形成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体系,确保监管工作不留死角,坚决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震救灾的决策和部署落到实处。

  二、尽快出台一批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规章制度。要抓紧制定出台关于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的指导意见、关于抗震救灾物资分配办法、关于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的纪律规定、关于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公示办法、关于抗震救灾物资采购规定等规章制度,经审议后,尽快公布实施。各部门要分别梳理以往关于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的法规制度,汇总后统一向社会公布。

  三、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审计监督和纪律检查。强化对救灾款物的跟踪审计监督,加大公开力度,定期向社会公布阶段性审计情况。对发现的贪污、私分、截留、挪用救灾款物等行为,要迅速查办,从重处理。对失职渎职、疏于管理,迟滞拨付救灾款物造成严重后果或致使救灾物资严重毁损浪费的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灾区物价的监管,保证人民群众的生活不受影响。切实抓好国务院关于节约资金用于灾区建设的有关要求的落实,认真治理公款吃喝和公款旅游等问题,坚决制止奢侈浪费。

  会议还决定,近日将召开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现场会,到四川、甘肃、陕西等地指导和督促地方建立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机制。

(编辑:张立峰) 留言评论】【在线投稿】【打印网页】【关闭窗口】【↑顶部
+ 相关信息咨讯
·全民节约活动从政府机关开始
·民政部就“三孤”人员收养安置问题答记者问
·地震不改经济基本面(经济大势)
·团中央第一书记陆昊成长启示
·央行重申落实二套房贷政策
·粮食危机离我们有多远?
·公务员管理酝酿变局
·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陈锡文详解一号文件:强农业基础 促城乡统筹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黄骅在线”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