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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字[2008]20号:印发《中共黄骅市纪委、黄骅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力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huanghua.gov.cn  发布:2008-5-27 15:15:16  来自:黄骅在线  浏览:


中共黄骅市委
印发《中共黄骅市纪委、黄骅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力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工委,各街道办事处党委,市直各党组、党委、总支、科局级支部:
  为推进预防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全市风清、气正、人和。现将《中共黄骅市纪委、黄骅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力度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黄骅市委
2008年4月24日


中共黄骅市纪委
黄骅市监察局
关于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力度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河北省委《关于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力度的工作方案》、沧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力度的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反腐倡廉建设,推动预防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省委《意见》和沧州市委《实施办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注重把预防腐败放在全市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紧紧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积极探索预防腐败的有效措施,建立健全教育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五年再造一个新黄骅”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工作原则
  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原则,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框架内开展试点工作,整体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各项工作。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原则,创造性地开展预防腐败工作,积极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坚持突出重点原则,抓住一些重大问题,深入研究切实可行的预防腐败具体办法和措施,务求取得实效。坚持立足全局原则,加强党委统一领导,发挥各个方面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主要目标
  按照河北省委《关于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力度的工作方案》、沧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力度的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经过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力争到2010年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使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进一步强化,体制机制改革得到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
  1、加强廉政宣传教育。2008年底前,组织开展“十佳党风廉政标兵”评选活动,加大正面典型宣传力度;组织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加大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力度;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开展廉洁从政党政纪条规培训活动,并对新提拔的科级领导干部在任职前进行廉政谈话和党政纪条规考试。
  2、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以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为重点,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农村。发挥廉政文化示范点的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开廉政文化“七个一”进机关工作。深入研究廉政文化建设规律,增强廉政文化教育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
  (二)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1、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加强民主集中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一些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不注重发扬民主,不善于正确集思广益的问题。丰富党内生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努力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办公室
  2、深入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以政府信息网、视频点播为载体,加强43个市直单位和部门的行政许可公开透明运行,推进市级公开平台建设;整合部门职能,优化机构设置,推进通透式办公,今年年底前,实现10个乡镇“两个服务中心”全面、规范运行;进一步深化村务公开,大力推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努力打造市、乡、村三级权力阳光运行平台。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工部、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各乡镇党委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坚持和完善年初责任分解,年中专项述职,年底乡镇、市直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制度,加强对乡镇党委和市直部门党组(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抓住责任追究这个关键,2008年底前,制定出台责任追究具体办法,进一步明确责任界限,细化追究标准,规范追究程序,真正把责任追究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4、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制定加强和改进民主评议工作的具体意见,丰富评议内容,扩大评议范围,改进评议的方式方法;完善阳光服务、环境热线等做法,增强民主评议的针对性和解决问题的实效性。进一步探索综合运用评议结果机制,强化评议的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参评单位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5、加强效能建设和效能监察。围绕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着重推进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代理制、限时办结制建设,不断完善效能投诉体系,强化公仆意识、规范办事流程、缩短办事周期;加大“千家企业评所站”、“万人评机关”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发展环境、损害黄骅形象等问题和进一步规范以罚代管等执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6、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紧紧抓住重点领域、重点部门、专项资金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大审计力度。继续抓好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注重审计结果的运用,加大对存在问题单位的整改力度。
责任单位:市审计局
  7、推进党务公开。认真抓好党务公开工作的经验总结,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研究;积极利用县、乡、村三级权力公开平台公开党务,进一步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积极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广大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
  (三)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1、改进和完善干部推荐考察工作。认真贯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推进干部任用各个环节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改进民主推荐和考察工作,积极探索尊重民意与党管干部相统一、民主推荐与干部考察相衔接、集中考察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考察方法,防止“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等问题。规范和全面推行乡镇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正职、市直部门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试行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或征求全委会成员意见制度。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2、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对拟提拔任用或拟转新的重要岗位任职人选的任前公示制度,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加强组织人事部门与纪检监察、信访、检察、审计等单位的联系沟通。完善组织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内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对干部选拔任用专线举报电话的作用,建立健全“便利、安全、高效”的举报机制。2008年底,制定出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科学界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责任内容,明确追究方式,加大追究力度。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3、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干部任期、交流、回避、免职、辞职、降职等制度。认真落实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不断完善干部经常性考察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了解,增强干部使用的准确性,对不称职和政绩平庸的干部加大调整力度,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素质和能力。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纪委监察局
  (四)推进从源头防治腐败工作
  1、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要进一步细化和改进项目预算编制,通过“两台一报”将市人大批准的预算向社会公开。逐步扩大财政集中收付范围,由一级预算单位向全部基层预算单位延伸,提高直接支付资金的比例,降低授权支付资金的比例。以规范操作、强化监管为重点,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强化对采购活动的监管,并落实政府采购监管职责与执行职责分离的要求。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纪委监察局、市审计局
  2、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等规定,进一步规范投资项目审批行为,确立企业的市场投资主体地位。加强对政府投资的监管,推行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代建制”,制定黄骅市公益性建设项目相关管理办法,2008年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不断提高政府投资使用效益。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搞好与国务院、省政府公布取消项目的衔接,加强对已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监管。建立和完善行政许可项目的动态评估机制、保留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查论证机制,积极推行行政审批会审制度,强化对行政审批活动的规范和监督。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纪委监察局
  4、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以解决虚假招标、规避招标、围标串标和领导干部干预招标为重点,2008年进一步完善建设单位建筑市场行为监管制度,建立健全招标代理人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强化对招标代理机构、代建人的监管,建立招投标行业自律机制,加强工程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规范全市评标专家库。加强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创造公开、透明、竞争的市场环境。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纪委监察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
  5、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出让行为。要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制度,严格控制划拨用地和协议出让土地范围,全部实行划拨和协议出让土地公示制度。进一步完善土地供应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和有效落实工业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制度,逐步建立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的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6、清理和规范党政机关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经营。按照中央《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和中央纪委、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清理工作通知要求,今年年底前,全面开展对党政机关国有资产的清理工作,重点解决一些党政机关的办公楼、门面房等资产对外出租问题和因对国有资产管理不善造成毁损以及国有资产收益私人化、部门化等问题,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五)发挥惩治在预防腐败工作中的作用
  1、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以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案件为重点,坚决查办党员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中搞虚假招标投标、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以各种手段侵吞国有资产的案件,严肃查办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以及利用司法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典型案件,严肃查办干扰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加大对腐败分子的经济处罚和赃物追缴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
  2、坚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把依纪依法的要求贯穿于查办案件的全过程,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增强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坚持依纪依法使用办案手段,加强管理和监督,做到安全文明办案,努力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坚持惩治腐败与保障党员权利并重,切实保障被调查人员的合法权利。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落实一案“双报告、双建议”制度,完善办案考评督查机制,加强基层办案工作检查指导。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
  (六)积极探索和创新预防腐败工作机制
  1、改革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管理体制。2008年,按照省、市纪委的统一部署,在不增加领导干部职数和人员编制的情况下,整合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力量,改革领导体制。充分发挥各纪工委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基层预防腐败工作。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办
  2、建立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信息员制度。严格落实沧州市纪委选取信息员的要求,着重从市党代会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中选聘信息员,直接向市纪委监察局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及时了解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反映,增强预防腐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三、保证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设立市预防腐败工作协调联席会议,由市委书记担任总召集人,市纪委书记担任召集人,市纪委、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分管副职和市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办公室人员由成员单位抽调,办公经费由市财政保障。各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把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负总责、亲自抓,其他班子成员要抓好管辖范围内的贯彻落实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会同有关单位研究提出具体落实意见,抓好工作落实。
  (二)完善预防腐败工作推进机制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作为检查、考核、评比的依据。建立责任机制,按照权责分明的原则,落实责任,明确工作规范。建立奖惩机制,把任务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考核之中,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建立测评机制,畅通信息渠道,搞好科学分析,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建立保障机制,明确一名党委(党组)负责同志具体抓,并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保证。
  (三)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要把贯彻落实工作方案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督导检查,及时总结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了解和掌握工作的落实情况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市预防腐败工作协调联席会议的意见和措施,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每年第一季度,各责任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市预防腐败工作协调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前,各单位部门要报送落实情况的阶段性总结报告。同时要围绕土地管理、工程建设、行政审批、政府采购、政府投资、财政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和重点部门培树典型,总结经验,予以推广。



黄骅市预防腐败工作协调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郭建英(市委书记)
召 集 人:谢荣珂(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成    员:马兴锋(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
左德生(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张洪君(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宋铁军(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刘建勋(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马志文(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单继泽(市法院院长)
贾  全(市检察院检察长)
刘延亭(市公安局局长)
刘家伟(市财政局局长)
于金义(市交通局局长)
荣会昌(市农工部部长)
岳桂喜(市人事局局长)
张国通(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孟祥普(市建设局局长)
王春祥(市审计局局长)
王  志(市发改局局长)
白义海(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程秀珍(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孔令学(市编办主任)



主题词:  纪检监察工作       预防腐败             通知
中共黄骅市委办公室                 2008年4月25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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