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黄骅概况经济建设招商引资部门乡镇办事指南政务公开专题报道新闻资讯生活频道English
您所在的位置:黄骅在线 > 政务公开 > 政府公报 > 浏览正文
黄骅市拆迁拆违工作指挥部关于拆除违法建筑、超期临建、简陋建筑及景观建设的通告
huanghua.gov.cn  发布:2008-6-20 9:45:34  来自:今日黄骅报  浏览: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要求,进一步改善城市容貌,提升城市品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我市境内的违法建筑、超期临建和简陋建筑,坚决予以拆除。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拆迁范围:城市主次街道两侧、国道沿线两侧、高速出入口两侧、开发区辖区、城市规划区重点地段及政府批准的城中村、破旧平房区。
  二、拆迁内容:未依法取得土地权属和规划许可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城市规划区内废品收购站、砂石料场、煤场;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沿主次干道两侧所有单位的实体围墙;沿主次干道两侧陈旧、残破、简陋、低矮、影响城市容貌、有碍观瞻的建筑物及设施;市政府确定的拆迁重点项目;城市规划区内、国道沿线两侧严重污染企业;治理不达标的锅炉、烟囱。
  三、拆迁时间:上述所列内容,所属单位、个人要于2008年6月30日前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四、拆迁政策:违法建筑和超期临建无偿拆除,不予补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下属企业机构手续齐全建筑实行资产核销,不再补偿;私人“三证”(规划许可、土地权属、房产权属)齐全建筑,按照有关政策补偿。拆除建筑费用、拆后美化绿化硬化由产权单位自筹解决。
  五、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共产党员、公务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带头拆迁,全体市民要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顾全大局,主动配合,全力做好我市的拆迁工作,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沿海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特此通告
                                         二00八年六月十七日

(编辑:张立峰) 打印网页】【关闭窗口】【↑顶部
+ 相关信息咨讯 + 版权与免责声明
·《黄骅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08-2020》草案公
·致全市广大教师及教育工作者的慰问信
·郭建英同志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
·郭建英同志在全市半年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黄骅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集中打击非法传销活
·关于对拟受市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
·黄骅市拆迁拆违工作指挥部关于拆除违法建筑
·郭建英同志在全市“两拆”“双迎”城市建设
·坚定信心协调联动全力打好“两拆”“双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为“黄骅在线”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 热点咨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