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市科学技术局是主管全市科学技术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同时连续8年通过全国科技进步县市考核,多次获得沧州市科技目标管理特别奖。获河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农业部农牧渔业丰收一等奖荣誉称号。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科技的方针和政策,制定符合本市实际情况的具体规定、办法。 2、组织制订本市的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攻关计划、星火计划、火炬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科技成果推广计划、新产品试制鉴定计划等)。负责管理新产品试制费、中间实验费和科研项目补助费(简称科技三项费)、事业费和科技贷款的分配及管理;协调有关部门综合运用财政、信贷、税收等经济手段,促进科技事业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市软科学研究和信息工作;指导科技第三产业的发展,负责市科技局管理范围内的科技统计工作。 3、负责上级科技成果评审和科技成果鉴定的申报工作,组织市级科技成果的验收、登记、归档、评审、转让、推广和保密工作。负责知识产权协调工作。 4、组织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推广,并根据工农业发展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作好技术开发工作。 5、负责对本市有较大影响且经济效益高的科技成果和综合性较强的实验性项目,组织跨部门多学科的协作攻关;组织并承担国家、省重大试区科技攻关研究。 6、协同有关部门制订有关科技人员政策,参与指导全市科技管理干部培训工作。 7、组织管理科技情报、专利、技术市场、科技器材、技术咨询等服务工作。 8、制定并组织实施科技体制改革方案。负责全市独立科研机构的管理,归口管理民办科技机构和民营科技型企业,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市属自然科学独立研究机构。牵头负责科学技术普及工作。 9、指导协调全市科技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推动农村和企业的科技进步。 10、组织管理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发展工作。 11、制订并组织实施科技外事规划、计划,负责对外科技交流和国外智力引进工作。 12、 负责科技发明、科技志编纂工作。 13、 承办市委、市政府和沧州科技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科技局设2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1、综合协调督办政务工作; 2、负责有关重要文件的起草,负责会议组织、文件处理、文书档案管理,财务、信访和保密工作; 3、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党务、纪检、离退休老干部、妇女、计划生育工作; 4、负责认识政工工作。 (二)项目科 1、负责科技项目的计划、申报和管理; 2、负责科技成果登记、申报和推广; 3、负责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联系及引进专家和技术; 4、负责民营科技型企业的登记、认定和管理、申报、审批及验证工作; 5、组织协调高新技术园区的管理工作及科技示范基地的建设; 6、负责知识产权和技术市场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532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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