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工委内设两个职能科室(综合办公室和组织科)。市直工委下辖15个直属机关党总支,152个党支部,3593名党员。 主要职能: 1、按照市委的工作部署,提出市直党建规划,指导市直机关的党建工作。 2、指导市直机关基层组织搞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抓好党员管理、教育培训。 3、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领导特别是党员干部的监督,了解和掌握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并及时向市委反映。 4、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做好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5、督促市直机关党组织贯彻落实市委有关指示、决定和各项工作部署。 6、负责市直机关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的审批;负责工委直属总支、支部成员的审批。 7、负责市直机关的党员发展工作。 8、指导市直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的纪律检查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查处党员和党员干部的违纪案件,审理总支、支部的报批案件。 9、领导市直机关的民兵工作,做好市直机关民兵整组、训练工作,完成市直机关的年度征兵任务。 10、完成市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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