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是市委领导、组织、协调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能: 1、根据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沧州市委、上级政法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研究和讨论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参与大案要案的指导和督办工作; 3、负责组织、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一票否决权制; 4、组织、领导政法部门严厉打击“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组织、协调政法部门开展“严打”斗争和专项治理,适时组织对各类犯罪分子的公开审判、处理工作; 5、按照市委的规定,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 6、负责组织协调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532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