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市总工会,是全市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黄骅市总工会机关设有综合办公室、组宣科、财经科、工人文化宫4个职能科室。多年来,黄骅市总工会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会组织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党中央“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的基本要求和全国总工会“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基本方针,全面履行工会各项社会职能,紧紧围绕市委和市政府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带领全市职工,为黄骅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多项工作进入全国、省、市工会系统先进行列。 2010年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先进单位”,被河北省总工会授予“五五”普法先进单位。今年又被河北省总工会授予“先进基层工会组织”荣誉称号。同时,还连续多年被沧州市总工会评为“工会工作先进县(市)”,连续多年被黄骅市委、市政府评为“实绩突出单位”。
黄骅市总工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贯彻执行市委的指示、决定,确定本级工会的方针任务,指导全市工会工作。
(二)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
(三)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会反映职工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制度的拟订;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同级劳动仲裁组织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四)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研究制定我市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情况;研究指导全市工会的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
(五) 协同各乡镇党委和县有关局(办)党委(组)协商推荐乡镇工会、产业工会、系统工会领导班子人选;研究制定全市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
(六)协助市政府做好全国、省劳动模范的推荐、管理及市劳动模范的评选、 表彰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国、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五一劳动奖状获得单位的推荐、管理工作。
(七) 负责工会经费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对各级工会兴办的企事业进行管理和指导。
(八) 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和救助工作,搞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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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会地址:迎宾大街中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