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是一座以英雄名字命名的城市,地处津京、环渤海中心位置,“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战略的实施,为黄骅的发展铺开了新的宏伟蓝图。依托快速崛起的黄骅综合大港,黄骅市历史地站在了河北改革开放的最前沿。
黄骅市人民法院司法管辖区域为“一市三园”,即黄骅市、中捷产业园区、南大港产业园区和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面积2400平方公里,人口60万人,海岸线130公里,下辖基层法庭8个。该院于1995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2002年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称号;1998年、2010年两次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称号;2006年、2009年两次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2012年荣获“全国模范法院”称号;2013年荣获“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称号;2014年荣获 “全省优秀法院”、河北省“文明单位”称号; 2015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被最高人民法院命名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该院多次荣获“沧州渤海新区开发建设先进集体”“黄骅市经济社会发展实绩突出单位”“平安建设先进集体”等称号,获得“市长特别奖”,该院党组先后六次被黄骅市委、市政府评为“优秀领导集体”。一个法庭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两个法庭荣记集体一等功,二名干警荣记个人一等功,一名法官荣获“全国优秀法官”称号。
近年来,黄骅市人民法院党组带领全院干警凝心聚力,创先争优,把先进的司法理念和改革创新的精神贯穿到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中,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题,坚持“文化兴院、科技强院”的目标,不断提升法院信息化水平,深入推进阳光司法和司法改革,创新完善审判管理和队伍管理机制,以优秀的法院文化提升司法文明,增强发展动力,提高司法水平,实现了案件质量、队伍素质、司法公信和群众满意度的明显提升,为打造平安黄骅、法治黄骅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主要职能: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者认为应当由本级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依法审理中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受理当事人不服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并提起申诉的案件;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对法律规定、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承办其它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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