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市气象局属国家基础性、公益性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业务类型为国家气象观测一级站。市气象局实行气象部门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以气象部门领导为主的领导体制。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工作。局内设办公室、综合业务科、农业气象科、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防雷中心、气象服务中心。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的方针政策,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探测、气象预报的发布、气象灾害的防御、气候资源的开发、气象法规的贯彻实施等工作。
按照“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指导思想,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下,黄骅市的气象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我市已初步建成了现代化的气象探测、公共气象服务、气象灾害防御、人工影响天气等服务体系。卫星地面接收、区域雷达和布设在我市各个乡镇的区域自动气象站全天候地监测着天气变化;电视天气预报、电话“12121”服务平台、气象预警电子显示屏、气象短信服务平台、《黄骅气象信息》为为各级领导和全社会提供着准确适时的天气预报服务;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为我市防御气象灾害提供了有效的保障;以火箭增雨为主要内容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为我市农业的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黄骅市气象局不断加强气象现代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各项工作成效显著。近年来,连续被沧州市委、沧州市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局党支部多年被中共黄骅市直工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在沧州市气象系统的年度考核中,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达标单位”和“综合评比先进单位”。2007年,被沧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授予“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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