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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5/00017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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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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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渤海新区黄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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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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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高树兰继承公告
- 主题词:
- 文号:
高树兰继承公告
不动产继承公告
高树兰申请坐落于黄骅市华兴街西侧13号楼(黄骅市房权证黄骅字第30004874号、黄国用2002字第395号)一处不动产权继承登记。我中心依据当事人高树兰提供的有关继承证明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坐落于黄骅市华兴街西侧13号楼(黄骅市房权证黄骅字第30004874号、黄国用2002字第395号)为高树兰和石培青共同共有房产。依据高树兰提供的继承材料高树兰和石培青系法定夫妻关系。因石培青去世,全部继承人有:高树兰、石静、石丽、石磊。其中石静、石丽、石磊放弃继承。上述属于石培青的不动产权由高树兰继承。继承人高树兰、石静、石丽、石磊表示,被继承人石培青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亦无在公证处公证遗嘱。继承人高树兰、石静、石丽、石磊对被继承人石培青生前无遗嘱及遗赠抚养协议无争议。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坐落于黄骅市华兴街西侧13号楼(黄骅市房权证黄骅字第30004874号、黄国用2002字第395号)属于石培青的不动产权,拟登记给高树兰,如有异议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沧州市渤海新区黄骅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我登记中心将依法为高树兰办理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17-5339010
沧州市渤海新区黄骅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