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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树兰继承公告

不动产继承公告

高树兰申请坐落于黄骅市华兴街西侧13号楼(黄骅市房权证黄骅字第30004874号、黄国用2002字第395号)一处不动产权继承登记。我中心依据当事高树兰提供的有关继承证明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坐落于黄骅市华兴街西侧13号楼(黄骅市房权证黄骅字第30004874号、黄国用2002字第395号)高树兰和石培青共同共有房依据高树兰提供的继承材料高树兰和石培青系法定夫妻关系。石培青去世,全部继承人有:高树兰、石静、石丽、石磊。其中石静、石丽、石磊放弃继承上述属于石培青的不动产权由高树兰继承。继承人高树兰、石静、石丽、石磊表示,被继承人石培青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亦无在公证处公证遗嘱。继承人高树兰、石静、石丽、石磊对被继承人石培青生前无遗嘱及遗赠抚养协议无争议。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坐落于黄骅市华兴街西侧13号楼(黄骅市房权证黄骅字第30004874号、黄国用2002字第395号)属于石培青的不动产权,拟登记给高树兰,如有异议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沧州市渤海新区黄骅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我登记中心将依法为高树兰办理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17-5339010

沧州市渤海新区黄骅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