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
2024年度申请住房租赁补贴资金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公示
渤海新区黄骅市居民:
根据河北省、沧州市和我市有关规定,我市住房租赁补贴条件为:
一、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
二、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当地确定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我市2023年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4970元);
三、家庭无自有住房或家庭自有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四、家庭成员名下无车辆登记;
五、家庭成员名下无工商注册登记,或注册资金在5万元以下的。
经联审联查,申请人(申请人名单见如下列表)符合上述条件,拟对其提供保障,现予以公示。
有异议者自公告之日起,2024年12月25日前到渤海新区黄骅市自规建设局住房保障科或渤海新区黄骅市纪委监委反映,联系电话:5339037(住房保障科)、5320583(纪委监委)。
骅西街道办(11户):
陈淑杰 黄 鹏 李秀荣 刘金霞 栾 林 吕 杨
王立苹 王志元 于华香 于金海 张铁铮
骅中街道办(5户):
李 平 梁春林 王 丽 张树歧 张秀丽
南排河镇(10户):
井淑梅 李树青 田秀荣 王金水 武秀芬 杨雪莲
张宝英 张福杰 张淑梅 张长华
黄骅镇(3户):
王洪亮 王会英 王秀茹
2024年12月11日
主办单位:中共黄骅市委信息中心 电话: 0317-5331210 中共黄骅市委信息中心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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