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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18)整改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2025-06-23   来源:发展改革和科技创新局

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

第三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18)整改验收公示

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18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4日(10个工作日,监督方式:沧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监督电话:2051006,邮箱:czshbjdcb@163.com,通信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西路54号;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创新局,监督电话:5332992,邮箱:hhsfgjhzk@163.com,通信地址:新海西路与振兴街交叉口天河湾小区南办公楼6楼。

一、整改任务

发改部门煤炭削减工作推进不严不实,未建立日常督导检查制度,年度考核全靠统计部门提供数据,煤炭消费底数掌握不清,“两高”项目监管有漏洞,渤海新区黄骅市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中能国际石化有限公司分别建有耗能11万吨标煤、1.5万吨标煤的“两高”项目,均未按要求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

二、整改实施主体

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目前该问题整改措施已逐一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1.已建立重点耗煤企业煤炭消费月报送制度,掌握重点耗煤企业煤炭消费底数,建立台账。

2.加强对耗煤企业的现场督导,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

3.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中能国际石化有限公司已完成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安装。

4.已全面加强“两高”项目管理,定期摸排整改,建立工作台账。

四、验收情况

2024年11月8日,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了验收,同意该问题通过整改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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