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您现在的位置: 黄骅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策解读

《关于鼓励药品零售连锁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解读

现就《关于鼓励药品零售连锁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有关情况解读说明如下:

一、为什么要出台《渤海新区黄骅市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办法(试行)》?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我市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局联合制定了《关于鼓励药品零售连锁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二、主要法规、政策依据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及省药监局《关于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发展的意见》(冀药监规〔20223)要求,参照省药监局、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推进药品零售连锁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冀药监规〔20233号、沧州市市场局、沧州市行政审批局、沧州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鼓励药品零售连锁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沧市监字〔202333号)进行编制。

三、《措施》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措施》共十个部分。

一、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整合并购

二、简化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审批手续

三、鼓励药品批发经营企业批零一体经营

四、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拓布局

五、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设置自助取药设备

六、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展慢病处方留存服务

七、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统一化管理

八、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代储代运

九、促进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权责共担

十、推动药品零售连锁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四、《办法》主要涉及哪些行业领域?

主要针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

印发《关于鼓励药品零售连锁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