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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6/00008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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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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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渤海新区黄骅市社会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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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6-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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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社会事务局关于“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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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残疾人
- 文号:
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社会事务局关于“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解读
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社会事务局
关于“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解读
为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权益,现专题解读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系统梳理申请条件、补贴标准、申报材料及办理方式等关键事项,方便大家了解和办理。
1、什么是残疾人两项补贴
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是国家层面首次建立的残疾人专项福利补贴制度。包括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
2、申请条件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具有黄骅市户籍,持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简称“低保证”)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简称“残疾证”)。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具有黄骅市户籍,持有一、二级残疾证。
3、补贴标准
1.持有低保证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一二级智力、肢体、视力、精神和多重残疾人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11元;
2.持有低保证单纯言语、听力一、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06元。
3.持有低保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三、四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06;
4.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证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
4、政策衔接
1.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 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条件的残疾老年人可以叠加享受。
3. 符合享受离休老干部护理费,又符合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的,可择高享受。
4. 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遵循自愿原则,如需申请办理护理补贴的,由机构代为办理申请事宜,护理补贴发放至机构账户,机构统筹补贴资金专款用于机构内补贴对象的特殊护理消费和照护服务支出,儿童福利机构和所属民政部门要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5. 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或纳入特困人员供养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6. 纳入伤残抚恤对象范围且已经享受补贴的,与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择高原则进行政策衔接,不重复享受。
5、发放形式
按月发放至本人银行卡 (推荐使用本人“一卡通”账户)。
6、申报材料及办理方式
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遵从自愿原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卡等原件及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需有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低保证),由本人或其监护人向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此外,申请人也可通过以下方式线上申请:
电脑端:登录“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mca.gov.cn),选择“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全程网办”在线申请;
手机端:通过微信、支付宝、百度APP搜索“民政通”,进入小程序后,搜索“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全程网办”进行申请操作。
7、不得享受的情形
1. 补贴对象死亡的;
2. 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
3. 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
4. 残疾人证过期、冻结或注销的;
5.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在监狱服刑的;
6. 已享受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的;
7. 发现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
8. 其他不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情形。
8、申请人如实告知的义务
申请当事人或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员,负有诚信申领补贴的义务。在申领时需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发生不符合享受条件的情形应及时上报。
9、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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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社会事务局社会事务科(四楼41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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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5228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