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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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登记管理排污单位(第二批)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公示

    为深化我排污权交易改革,建立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根据财政部等三部委《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财税〔2015〕6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冀政办字〔2022〕3号)和省生态环境厅等六部门《关于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的若干措施》(冀环排污权〔2024〕6号)等有关规定,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统一安排,核算了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重点管理排污单位(第一批)的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58日至20255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正式来函或邮件反馈。

联系方式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科

          0317-5335229

  箱:zhywk888@163.com

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登记管理排污单位(第二批)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汇总表





                   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