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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4/00007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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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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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渤海新区黄骅市农业农村发展局
-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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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渤海新区黄骅市农业农村发展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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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3-27
-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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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有效
渤海新区黄骅市农业农村发展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强化农业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升监管效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字〔2019〕22号)、《2024年沧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一)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抽查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强化部门联合,提升联合抽查的地位和作用。
(三)实施差异化监管,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四)完善工作流程,实现抽查工作的闭环管理。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夯实基础支撑。依托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持续完善“一单两库一指引”。通过监管平台统一工作流程,确保部门联合抽查规范有序开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不适用双随机抽查的事项外,按省级部门清单,对应的上级农业部门、“三定”方案中的监管职责认领监管事权的事项,确认抽查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本部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应纳尽纳”。在省级部门“两库”分类标注基础上,运用分类标签库完成对本级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
(二)强化联合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全面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模式。以全省“一业一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为指导,以科学合理有效联合为前提,结合监管实际,充实、细化、完善本部门“一业一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清单,在兼顾成本与效能的前提下,不断扩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覆盖面、占比率,确保今年联合抽查次数占随机抽查总次数的比例不低于60%,部门联合抽查户数占随机抽查总户数的比例不低于40%,使部门联合抽查成为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切实压缩涉企检查数量,不断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
(三)着力提升监管效能。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以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为抓手,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运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的抽查次数占抽查企业总次数的比例达到95%以上,力争实现100%。
(四)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严格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严格按照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开展抽查,加大组织随机抽查前的业务培训力度,提升抽查效果;年度计划、实施方案、抽查结果及后续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调整年度抽查计划, 必须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调整后的年度抽查计划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健全随机抽查后续处置机制,规范问题线索的转办、移送等工作,对抽查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依法定程序及时移交有处置权限的机构和相关部门,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实现监管闭环。
(五)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认真总结随机抽查工作经验,加大宣传报道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广播电视、官方网站等方式加强宣传报道,积极开展“服务式”监管,在实地检查中宣讲政策、答疑解惑,不断增强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方式的认知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将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机制,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整体水平。定期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培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人员的系统使用培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执法机构要充分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新型监管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深化真抓实干,强化责任担当。
在市“双随机”办公室领导下,法规科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调动各方积极性,凝聚各方力量,持续在工作机制、组织协调、督导调度、推进落实上下功夫。各执法机构要切实落实责任,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密切配合、协同促进,合力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任务落实。
(三)深化督查考核,强化跟踪问效。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效果评估机制,不断强化对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的管控,积极推行随机抽查回访机制,在提升随机抽查问题发现率上做文章,着力提升随机抽查工作效能。采取适当方式,运用好督导检查“指挥棒”作用,加强对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促指导,以督查促问题发现以督查促整改落实。法规科要落实牵头责任,强化对抽查计划的制定与落实,督导检查人员按时限完成结果录入、发现问题后续处理等环节的督导检查,坚决克服方案制定不认真、现场检查走过场、结果录入审核把关不严等现象。
(四)阶段任务要求及完成时限。确认抽查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工作于2月底前完成。人员培训工作于4月份前完成。抽查工作于4月份开展,6月底前完成抽查任务。
认真执行信息联络员制度,按时报送农业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于每月22日前将月报表,4月3日、6月30日、10月8日、12月23日前将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展情况或总结报送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