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2025/00005759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渤海新区黄骅市农业农村发展局
- 成文日期:
-
名 称:
黄骅市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 文 号:
-
发布日期:
2025-03-14
- 主题词:
-
有效性:
有效
黄骅市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已于去年底以冀财农〔2023〕150号文件提前下达各地。为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按照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农〔2016〕58号)、《关于印发农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冀财农〔2023〕163号)以及《关于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冀农函〔2024〕57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继续保持稳定,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户承包集体机动地和农户承包地转租转包的,原则上对承租(包)者进行补贴。原承租(包)合同有约定的,尊重农民意愿,按承租(包)合同的约定补贴。
(二)补贴依据。根据农村税费改革时核定的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扣除其中的按规定转为非耕地的土地面积、退耕还林土地面积,再加上新增耕地的实际种植面积确定。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良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对撂荒一年以上的,取消补贴资格。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核实补贴面积。本年度补贴面积核实时间节点为2024年4月30日前。请各乡镇认真组织做好本区域内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和农户基础信息的统计、核实、汇总工作。为确保补贴面积等基础数据的精准,要严格操作流程,村级要组织农户在摸底表中签字、按手印。
(二)严格落实项目公示制度。乡镇对各村摸底后上报的补贴面积等基础数据进行审查汇总,加盖乡镇、村公章后并以村为单位在各村信息公开栏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卡(折)和补贴面积等基础数据;7天公示期结束后,乡镇将补贴资金汇总表上报市农业农村发展局审核。市农业农村发展局审核后,根据汇总后的补贴面积及补贴资金总额,计算本市补贴标准;待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确定后再返回辖区各村,以村为单位在村信息公示栏进行第二轮金额公示。
(三)严格补贴资金发放程序。公示期满后,市农业农村发展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办理流程,于2024年6月20日前,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方式及时拨付至受益农户账户。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协调配合。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农业农村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部署协调,组织所辖市认真抓好补贴发放工作。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合作,扎实做好补贴发放前期准备、实际兑付、资金监管、政策解释和舆论引导等工作,确保补贴资金精准、及时、规范发放到位。各农业办和乡镇财政所,加强对具体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进做好面积核实、补贴发放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任务。
(二)强化资金管理。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现象的发生,对任何单位或个人滞留、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补贴资金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强化宣传补贴政策。强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政策解读,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一级干部,准确把握此项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同时加强对农民的政策宣传,通过张榜公示、发放明白纸等渠道,重点明确补贴政策与耕地地力保护责任相挂钩的任务要求,有效调动农民群众自觉保护耕地、自觉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落实好党中央的强农惠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