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您现在的位置: 黄骅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部门>渤海新区黄骅市农业农村发展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机关简介>机构设置和职能

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农业农村发展局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农业农村发展局下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管理科、法规科、和美乡村建设促进科、市场与信息化科、种植业科技促进科、畜牧兽医管理科、渔业渔政管理科、防贫科、水利科、农经合作经济管理科、农业开发科、综合科15个内设机构和农机推广站、植物保护检疫站、土壤肥料工作站等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1.制定“三农”发展规划,起草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

2.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公共服务、文化建设、基础设施完善与乡村治理;

3.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规范承包地、宅基地管理,推进农村产权改革,监管集体“三资”,培育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4.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开展各类帮扶,落实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

5.发展乡村特色产业与休闲农业等新业态,助力农民增收;

6.保障粮食安全,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监管远洋渔业与渔政渔港;

7.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追溯、风险评估与监督抽查,参与制定并实施地方质量标准;

8.保护耕地(含永久基本农田)、水生野生动植物,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设施农业、节水与循环农业,开发农村可再生能源,管控外来物种;

9.监管农业生产资料与投入品,规范执业兽医与畜禽屠宰行业;

10.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病虫害测报与防治,建设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组织疫情处置;

11.建设农业技术与农技推广体系,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监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保护植物新品种,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与农村实用人才。

12.拟订水利、重要河湖流域、防洪等规划,保障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13.统筹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实施水资源统一监管与调度,负责域内供水工作;

14.制定水利工程建设制度,提出资金安排建议,监督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15.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保护饮用水源与地下水资源,治理地下水超采,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16.管理保护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治理保护重要河流与河口,推进水生态修复、生态流量管理与水系连通;

17.拟订实施水土保持规划,综合防治水土流失,开展监测预报与公告;

18.建设改造大中型灌排工程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19.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调解跨区域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督执法与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水库、堤坝安全;

20.执行水利行业地方技术标准与规程规范;

21.编制洪涝干旱灾害防治规划与防护标准,监测水情旱情,制定调度方案,提供防洪抗旱应急技术支撑,负责台风防御期间水工程调度;

22.承担河长制办公室职责,协助总河长、河长开展指导、协调、监督与考核工作。

办公地址:渤海新区黄骅市文化路111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夏季2∶30--5∶30)

 责 人:周洪岐

联系方式:0317-532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