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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家申报推荐工作

为充分发挥检测专家在政策制定、技术评审、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提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水平,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面向全省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家申报推荐。

《通知》明确,申报推荐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家应当同时具备以下3项基本条件和6项专业条件。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无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执业记录。

2.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在业界享有较高知名度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可适当放宽),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胜任监督检查、技术评审、专业研讨等工作。

3.本人自愿接受建设主管部门的管理,协助建设主管部门做好技术评审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接受所在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对其评审活动情况的监督管理。

专业条件:

1.工程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连续从事检测工作10年以上;工程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连续从事检测工作满15年以上;工程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连续从事检测工作20年以上。

2.熟悉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3.熟悉相应检测领域的专业理论知识、标准规范和操作技能。

4.熟悉质量管理体系及运行要求。

5.掌握计算机操作知识,熟练使用相关办公软件。

6.具有良好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交流能力。

申报程序上,采取“自愿申请、逐级遴选”的方法进行,符合条件自愿申请加入专家库的人员,可以个人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提出推荐意见,报所在市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并提供相应资料;所在市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初审,遴选符合条件并能胜任专家工作的人员,推荐为入库专家,并将相应资料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专家信息进行审核汇总、进一步遴选后,择优选取入库专家生成专家库,并向社会公告。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对专家库进行调整和补充更新。

第一批专家库专家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20日,对于本次报名截止时间后申请入库的专家,由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适时进行评审选拔,评审合格后予以公示、入库。

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行业专家库专家实行聘任制,任期三年,由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公告。聘任期满后,按照相关条件重新聘任。